第 五 章
未 來 工 作 計 劃
5.1 公 務 員 入 職 薪 酬 檢 討 將 會 是 薪 常 會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上 半 年 內 的 主 要 工 作 。 由 於 調 查 相 當 複
雜 , 涉 及 約 一 百 二 十 間 公 司 以 確 保 調 查 對 象 具 代 表
性 , 所 以 調 查 需 時 最 少 四 個 月 才 能 完 成 。 由 一 月 至
五 月 初 , 專 責 小 組 將 會 致 力 於 督 導 調 查 的 進 行 以 及
分 析 調 查 的 數 據 。 隨 後 , 薪 常 會 將 整 理 有 關 的 建 議
, 應 當 局 的 要 求 於 六 月 間 呈 交 行 政 長 官 。
5.2 儘 管 已 有 的 工 作 相 當 繁 重 , 薪 常 會 仍
會 履 行 職 權 範 圍 內 其 他 方 面 的 職 責 , 就 當 局 提 交 給
我 們 有 關 改 善 個 別 公 務 員 職 系 或 整 體 薪 酬 結 構 和 服
務 條 件 的 建 議 , 提 出 意 見 。
5.3 透 過 本 會 每 年 一 度 與 七 個 主 要 公 務 員 團 體 的 非 正 式 會 晤 , 我 們 得 以 深 入 瞭 解 各 級 公 務 員 所 關 注 和 憂 慮 的 問 題 。 在 未 來 一 年 我 們 將 會 繼 續 安 排 這 類 會 晤 。 此 外 , 我 們 亦 會 與 非 公 務 員 機 構 保 持 聯 繫 , 務 求 在 履 行 薪 常 會 職 責 的 時 候 , 我 們 能 充 分 掌 握 與 我 們 職 責 有 關 的 事 態 最 新 的 發 展 情 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