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E

薪常會就提高X光助理員職系入職資格

於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一日呈交行政長官

提供意見的函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董建華先生


董先生:

提高X光助理員職系入職資格的建議

Spacer ImageSpacer Image當局邀請本會根據職權範圍第1(b)條,就其建議把衛生署X光助理員職系的入職資格,從「無需持有
中學會考五科合格職系」組別,提昇至「技術人員、督察及相連職系」第一組別內一事,提供意見。


背景

2. X光助理員職系成立於一九六五年,負責衛生署胸肺科胸肺放射工作。由於入職資格被定為中四
程度,該職系因此被納入無需中學會考五科合格職系組別內。當局隨後於一九八一年設立高級X光助
理員職級。X光助理員須持有香港放射技師協會文憑,或香港理工學院放射診斷學證書或同等資歷,
同時具備最少五年在職良好服務紀錄才可獲晉升資格。為對該職系的工作性質、技術要求及流動X光
組在偏遠地區工作所承受的辛勞加以確認,X光助理員職系的起薪點和頂薪點(分別是X光助理員職級
的第3點和12點及高級X光助理員職級的第13點和17點)均較該組別的正常薪酬高兩個薪點。


法例要求

3. 自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只有曾在放射技師管理委員會註冊處登記註冊的人士才可獲准執行
放射工作。此項註冊要求乃根據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生效之輔助醫療業條例(香港法例第359章)放
射技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所訂立。此項旨在為公眾利益提供更佳保障的新法例,實質上終
止了所有未能符合註冊資格的X光助理員及高級X光助理員的職業前途;對於那些符合註冊資格的員工
來說,能夠在註冊處的指定部分註冊成為診斷放射技師實際上等同提昇了該職系的入職資格。在此情
況下,中四程度已不可能繼續成為X光助理員的入職資歷。

4. 放射技師的註冊準則乃基於學歷、取得學歷後所累積的工作經驗及能否通過放射技師管理委員會
主辦的考試而定。持有認可學歷及工作經驗的人士可按所具備條件於放射技師註冊委員會註冊處的第
一部分、第二部分或第三部分註冊。未能持有認可資格的人士,如在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之前已從事
放射工作,則可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之前申請臨時註冊。他們將會獲得三次機會參加放射技師
管理委員會自一九九六年八月開始舉辦的考試。合格者可獲第四部分臨時註冊資格。假若在二十一個
月內三次考試均告失敗,他們將失去從事放射診斷工作的資格。


X光助理員及高級X光助理員的註冊

5. 自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即管制放射性工作法例生效當日),只有27名獲准登記的X光助理
員或高級X光助理員可以留任,其餘5名職員則分別選擇按取消職位條件退休或調往其他職位。已登記
註冊的27名職員情況如下 -

於以下部分登記註冊
職 級 數 目 第一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高級X光助理員 12 2 10 0
X光助理員 15 1 8 6
總 數 27 3 18 6



放射服務水平的提昇

6. 為應付日益增加的需求,衛生署已擴大放射服務的範圍及提昇放射服務的水平,包括採用更高質
素的X光照片、為病人提供更佳防護以及妥善照料正在接受放射線檢驗的病人。

7. 為配合衛生署的服務計劃及遵從正確進行放射線檢驗程序的法例要求,X光助理員職系的職責自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開始被加強。X光助理員除執行日常X光照片攝製程序外,還須負責確保不同殘
疾程度的病人皆獲得妥善照料以及保護病人免受輻射等額外工作。X光助理員亦已逐漸負起過往由放
射技師職系人員負責的工作,包括頭部、四肢、肩膊及身體其他部位的X光放射工作。

8. 自一九九五年七月開始,X光助理員已被安排接受培訓以迎接新的挑戰,其中包括導修課、簡報
會、派駐其他診所以增進知識及接觸各種放射線檢驗技術和新科技。因此之故,X光照片質素得到改
良,病人需要重照X光的情況亦減少。

9. 為縮短病人輪候X光檢查的時間,以便醫生診斷及跟進,衛生署署長計劃在二零零二/二零零三年
增設兩所婦女健康中心及在未來兩個財政年度內增設29所老人健康中心。一所設於九龍灣的一般放射
服務中心將於一九九八年落成,提供一般性放射服務、超音波、螢光屏檢查研究及靜脈注射泌尿系統
造影服務。為配合擴展服務,相應地增加放射工作人員數目、加強職責以及靈活調配員工是必需的措
施。


當局的建議

10. 因應入職要求的轉變和責任的提昇,當局建議提高X光助理員職系的入職要求,包括須具備在放
射技師管理委員會註冊處第四部分註冊的資格,並把該職系重新歸類納入「技術人員、督導及相連職
系」第一組別內。為使新的薪酬能和該學歷組別內的共通薪俸結構一致,當局建議對X光助理員職系
的薪級作出相應的調整。為更正確地反映身分的轉變和職責的提昇,當局建議將X光助理員職系改稱
為「放射技術員」職系,X光助理員改稱為「放射技術員」,高級X光助理員改稱為「高級放射技術
員」。晉升高級X光助理員的資格是放射技師管理委員會註冊處第三部分註冊資格,另加在該職系中
有最少五年的良好服務紀錄。

11. 目前,在「技術人員、督導及相連職系」組別內的職系共分為兩個組別。第一組包括需要取得
理工學院證書(或同等學歷)或完成認可學徒訓練的職系;第二組包括從第一標準薪級轉過來的前高
級技工及技工組別職系。當局建議將新的「放射技術員」職系納入「技術人員、督導及相連職系」第
一組別內是基於下列兩個原因 -

(a) 放射技師註冊第四部分資格的考試範圍與放射診斷文憑課程所涵蓋的課題範圍大玫相若;及
(b) 現時X光助理員在高級X光助理員督導下工作,並由後者提供在職訓練,這一形式類似學徒
訓練計劃;X光助理員能在第四部分考試合格,便算是完成訓練計劃。


12. 「技術人員、督導及相連職系」第一組別的薪酬基準是總薪級表第6點(現時為$11,170),它的
第三層職級及第四層職級的頂薪點分別是總薪級表第14點(現時為$18,010)及總薪級表第20點(現時為
$24,135)。 當局認為隨著職系的提昇,X光助理員的薪級亦須加以改善;但不宜過份強調該職系的工
作特性和因在偏遠地方工作而引致的辛勞,這兩種原因在過去使該職系的薪酬較其他同組職系的薪酬
高出兩點。不過,因經常接觸次游離輻射而引起的危險職務因素則應予以保留,為此,放射技術員及
高級放射技術員職級的起薪點和頂薪點應較同組其他職系的正常薪酬分別高出一個薪點。

13. 建議中新放射技術員職系的薪酬結構與現時X光助理員職系的薪級表和「技術人員、督導及相連
職系」第一組別的薪級標準比較如下



職 級


建議薪級
(總薪級表)

X光助理員職系
現時薪級
(總薪級表)
技術人員、督導及
相連職系第一組
薪級標準
(總薪級表)
放射技術員 7 - 15點 3 - 12點 第二層: 6-10點
高級放射技術員 16 - 21點 13 - 17點 第三層:11-14點
第四層:15-20點



轉換薪級辦法

14. 當局建議在職X光助理員在獲得第一、第三或第四部分註冊資格時,可按下列轉換薪級的一貫辦
法轉入他們在總薪級表內的修訂薪點 -

(a) 現時薪酬若低於修訂後的最低薪點,則按新的最低薪點支薪;
(b) 現時薪酬若等同或較修訂後的最低薪點為高,則提昇至新薪級表內較現時薪酬高一點的薪
點;和
(c) 現時已按舊薪級表支領頂薪一年或一年以上,則提昇至較其現時高兩點的新支薪點。


15. 未能通過考試獲得第四部分註冊資格的X光助理員將保留現有薪級,當他們考試合格後便可根據
上述第14段所列的規則轉入新的薪級。


新建議的生效日期

16. X光助理員職系員工對職系提昇的建議及新薪級的實施日期表達了強烈的意見。他們認為兩者都
應追溯自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即新的註冊法例實施當日起計。

17. 當局曾對追溯實施日期的要求加以慎重考慮。除了涉及全體公務員的整體薪酬檢討外,個別職
系薪俸檢討的結果,在實施時通常都是不容許追溯生效日期的。不過,當局發現以往並沒有因法例的
改變而導致需對任何職系的入職要求作出修改的案例。就目前的案例而言,這種改變引致部份未能符
合註冊資格的X光助理員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已不能繼續留任原職。

18. 當局認為X光助理員職系的個案是獨一無二的,類似情況亦極少機會在其他職系中出現。因此,
當局支持員方追溯實施日期的要求。當局相信這個決定不會導致日後出現類似的要求。

19. 據當局解釋,該職系提昇建議本應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之前提交薪常會考慮。不過,由於
進行諮詢員工工作及研究其他可行方法需時,當局未能趕及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前把建議總結。
一個曾被考慮的建議是將所有合資格的X光助理員轉為屬於「高級文憑、文憑及相連職系」組別內的
放射技師職系內,但當局其後發覺並非所有X光助理員都符合轉變職系的資格,同時當局覺得亦有保
留X光助理員職系的必要,因此當局沒有採納這個建議。


員工諮詢

20. 在接受當局諮詢的時候,X光助理員職系員工完全接納職系提昇的建議和建議的新薪級表、新職
系名稱及擴大後的職務範圍。但他們要求新薪級表的實施日期,應追溯自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起計。


薪常會的意見及建議

21. 我們贊同當局的看法,認為在新法例的要求下,X光助理員職系的入職條件實質上已遭到改變。
將新入職資格定於證書程度足以支持將X光助理員職系歸類納入「技術人員、督導及相連職系」第一
組別之內。我們不反對當局建議把X光助理員職系改稱為「放射技術員」職系,及把新的起薪點和頂
薪點定為較同組別內其他職系的正常薪酬分別高出一個薪點。我們亦支持當局根據薪常會在第二十五
號報告書(一九九零年刊印)所訂定的指引進行薪級轉換的安排。

22. 當局建議新薪級表的實施日期應追溯至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起計算,而不是在建議獲當局接
納後的日期起計算。這種安排事實上偏離了政府自一九七九年整體公務員職系檢討時所訂立且廣為員
方知悉和接納的慣例。為此,我們對當局所持的論點進行了詳盡的審議。當局認為引致X光助理員職
系的轉變是由於新法例的要求所致,這是獨一無二的事例,以往從未發生過,日後再發生的機會亦很
微。假如說由於不符合註冊資格的X光助理員的職業前途,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即註冊生效的
日期起已被中斷,X光助理員職系員工因此對新的薪級表應在該日起實施有所期望,亦不能說是沒有
道理的。我們覺得在這特殊的情況下,當局提出追溯實施日期的建議也是可以接受的。不過,我們敦
請當局必須向所有公務員工會解釋這案例的獨特性,以免出現誤解,並須確保薪俸檢討結果的實施日
期必須是在檢討結果獲當局接納後的日期起計,這一既定慣例得以繼續遵行無誤。任何特殊安排,都
必須事先諮詢薪常會的意見。


結論

23. 總括來說,我們支持當局提昇X光助理員職系的建議包括下列幾點細則 -

(a) X光助理員職系應重新歸類納入「技術人員、督導及相連職系」第一組別內;
(b) X光助理員職系名稱應更改為「放射技術員」職系;及
(c) 新放射技術員職系的薪級表應如上文第13段所載,而實施日期則追溯至一九九六年
十一月一日起計。

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
主席高登暨全體委員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一日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