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D

薪常會就降低助理教育主任職級的薪金關限

於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呈交

總督提供意見的函件


香港總督
彭定康先生

總督先生:

降低助理教育主任職級薪金關限的建議

Spacer ImageSpacer Image當局邀請本會根據職權範圍第1(b)條,就有關將自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或以後聘用的助理教育主任的
薪金關限由總薪級表第27點降低至總薪級表第22點的建議,提供意見。


背景

2. 助理教育主任職級是教育主任職系的入職職級。該職系的職級結構及薪級表如下 -

職級 薪級(總薪級表)
助理教育主任 17-33點
教育主任 34-39點
高級教育主任 38-41點
二級校長 40-44點
一級校長 45-49點


3. 投考助理教育主任職級的人士必須持有學位,或學位之外另加學位教師教育証書。單單持有學位
的人士,獲聘用後,其入職起薪點是總薪級表第17點(現時為$19,535)。除非他們能再取得學位教師
教育証書,否則他們的薪級不能遞增超逾總薪級表第27點(現時為$31,230),並且不能獲得晉升。當
他們成功考取學位教師教育証書後,即可獲得兩個額外的增薪點。已持有學位教師教育証書的受聘人
士,其入職起薪點是總薪級表第19點(現時為$21,525),而他們薪酬的遞增將不會遭受任何薪金關限
的約束。


當局的建議

4. 當局接納了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的建議,現在提議將助理教育主任職級的薪金關限由總薪級表
第27點降低至總薪級表第22點。

5. 為改善教育質素,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認為長遠而言,所有中學的學位教師須同時持有學位
及學位教師教育証書。當局預期此目標可於二零零四年達到。在過渡期間,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
認為,應容許所有未經受訓的學位教師在不超過六年之內考取學位教師教育証書。因此,把助理教
育主任職級的薪金關限由總薪級表第27點降低至總薪級表第22點是有必要的。這個新的安排只會加
於自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或以後聘用的學位教師。目前已在職的助理教育主任將不受影響。


薪常會的意見及建議

6. 薪常會曾於一九八零年及一九八九年就應否保留教育主任職系薪金關限一事作出檢討。兩次檢討
的結果都是薪金關限應予保留。藉以鼓勵未經培訓的學位教師去考取學位教師教育証書,以便更能勝
任教育主任的職務。

7. 目前設於總薪級表第27點的關限,容許新入職的助理教育主任在最多不超過11年的時間內,以工
餘進修方式考取學位教師教育証書。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現時的建議有助將時間縮短為以入職起計
的六年之內,促使年青的學位教師在執教鞭的早期,已培養出使命感和專業精神。這樣做亦可幫助政
府達到提高中學教學質素的目標。

8. 把助理教育主任職級的薪金關限由總薪級表第27點降低至總薪級表第22點,並不會引致助理教育
主任職級在職責方面的改變。因此,不會對教育主任職系的薪酬及架構造成任何影響。當局暸解到這
項建議會對小學學位教師職系發生影響,因為現時該職系的入職職級,即助理小學學位教師職級同樣
亦設有以總薪級表第27點為分割的薪金關限。當局建議這問題稍後在對小學學位教師職系作全面檢討
時才一併加以研究。該檢討目的是為釐訂香港教育專上學院學位畢業生,受聘於小學學位教師職系任
職時所應得的起薪點。研究工作預期於二零零零年展開。對此,我們並無異議。

9. 由於薪金關限的安排只存在於教育職系內,當局現時的建議不會對其他政府職系帶來任何影響。


結論

10. 總括來說,我們支持當局的建議。我們認為當局的建議是朝著提昇本港中學教學質素的正確路
向,踏出了重要的一步。

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
主席高登暨全體委員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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