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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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趨勢調查方法
目的
薪酬趨勢調查的目的,是量度私營機構薪酬變幅的狀況。附帶福利,不論是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發放,
都不屬於本調查的範圍。
調查期
2. 薪酬趨勢調查所包括的期間,由去年的四月二日起,至本年的四月一日止。
調查範圍
3. 用以挑選公司以便納入調查的準則如下:
(a) | 調查範圍內按主要經濟行業劃分的公司分布情況,應盡量反映本港從事經濟活動人口的整 體分布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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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調查範圍內的個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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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金級別
4. 有關人員是按三層薪金級別,收集調查資料。這三層薪金級別是:
低層薪金級別: | 總薪級表第10點以下或同等薪點 | |
中層薪金級別: | 總薪級表第10點至33點或同等薪點 | |
高層薪金級別: | 超過總薪級表第33點至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38點或同等薪點 |
納入調查範圍的僱員
5. 參與調查公司的所有僱員都應納入調查範圍內,但下列幾類僱員則除外:
(a) | 底薪超過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38點或同等薪點所定金額的僱員; | |
(b) | 技工學徒和技術員學徒; | |
(c) | 被所屬公司證明為工作少於每周正常工作時數75%的兼職僱員; | |
(d) | 按件計酬僱員;及 | |
(e) | 所有輸入勞工 |
薪酬調整包括的項目
6. 在計算薪酬趨勢指標時,因下列因素而給予僱員的增薪,均包括在內:
(a) | 生活費用; | |
(b) | 一般經濟繁榮和公司業績; | |
(c) | 薪酬市值一般變動;及 | |
(d) | 級內遞增薪額和勞績獎賞。 |
7. 底薪以外的額外酬金變動,如年終花紅等,亦列入計算範圍。
8. 參與調查的公司須確定及申報因內外對比關係以及升職和調職而作出的薪金調整,但有關資料僅
供參考,不會用作計算薪酬趨勢指標。(註:因外部對比關係而作出的薪金調整,是指因應其他公司
支付予同類工作的薪金,而給予公司內某一特定類別僱員的薪金調整。)
計算準則
9. 用以計算薪酬趨勢指標的準則如下:
(1) | 所有參與調查的公司,只要符合下列各點,均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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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只有調查期內的薪金調整及額外酬金數據,以及調查期前12個月遲報的額外酬金數據,才 用以計算薪酬趨勢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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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與下列幾類僱員有關的薪金及額外酬金數據,均不用作計算薪酬趨勢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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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調查資料分為三層薪金級別:即相等於總薪級表第10點以下所定金額的「低層薪金級別」, 相等於總薪級表第10點至33點所定金額的「中層薪金級別」,以及相等於超過總薪級表第33 點至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38點所定金額的「高層薪金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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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某公司如在一個指定的日期前宣布,某一級別中不少於75%僱員的薪金予以調整,在調查期 有關的期間內生效,則該級別僱員的薪金及額外酬金數據,均用以計算薪酬趨勢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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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計算薪酬趨勢指標時,因下列因素內外對比關係而作出的薪金調整,均不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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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花紅酬金的變動均加以計算。一個月的花紅當作相等於每年底薪的8.33%計算。 | |||||||||||||
(8) | 以幣值計算的酬金及每月津貼的變動,均按適當的薪金率,折算為年薪的百分比。 | |||||||||||||
(9) | 某一薪金級別的薪酬調整百分比如有多項,則用作計算的是該等百分比的平均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