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I
薪常會就公務員附帶福利於一九九七年
十月三十日致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提供意見和建議的函件
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志高先生
謝謝你出席薪常會於一九九七年十月九日舉行的第295次會議。在該次會議上,薪常會就當局提交的
公務員附帶福利報告進行了深入的討論。
在討論的過程中,薪常會對當局沿用的「不剝奪現有利益」慣例,表示失望。委員認為這個慣例,與
私營機構的做法並不一致,因為在私營機構內任何舊的安排都會被新的安排所取代。委員亦關注到當
局堅持不能削減現職公務員任何福利的明確立場,會對薪常會就應否要求當局就報告中所突顯的問題
作出重新研究一事,構成制肘。
儘管有以上的考慮,薪常會覺得從委員在會上發表的意見可以見到,政府在退休及房屋福利等方面仍
有作進一步改善的餘地。因此,薪常會希望當局能更深入探討上述福利項目,並在六個月至一年內向
薪常會提交報告。
另外,委員一致認為政府預期於一九九八年內實施的新的劃一聘用及服務條件,將提供適當時機予當
局去更改若干現有的福利安排。薪常會建議當局應把握機會,落實必需的改革。
我謹遵薪常會的指示,傳達薪常會上述的關注及建議。現附上薪常會第295次會議紀錄的有關摘錄以
供參照。
署理秘書長苗華安
一九九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