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咨询
(本章总结中期报告内容,并邀请各界人士提出意见)
4.1 我们已知悉顾问就五个国家的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最新发展进行研究的结果,以及顾问认为可能适用于香港的最佳做法。
4.2 然而,在听取有关各方及公众就顾问研究结果发表的意见之前,专责小组应继续持开放态度。中期报告已经发表,我们现正进行咨询,各界人士可就我们在第三章提出的各项问题,发表意见。
4.3 在这方面,我们同意顾问的看法,即“必须取得关键人士对改革的认同和承诺。尽早向公务员队伍内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征询意见,将有助公务员加强认识变革需求和各种变革方案,消除他们的疑虑,并在构思改革建议时尽早吸纳他们的意见。”(见注5)
4.4 我们会在二零零二年七月提交最后报告时作出建议。薪常会随后会联同其它两个咨询组织,在二零零二年下半年就如何进行第二期检讨工作向当局提出建议。
4.5 专责小组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
4.6 如果有任何意见,请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或之前送交公务及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咨询委员会联合秘书处。地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2座7楼701室;传真号码︰2877 0750;电邮地址︰jsscs@jsscs.gov.hk。
注:
5. 普华永道咨询有限公司向专责小组提交的中期报告,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