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下放薪酬管理職能?
- 公務員? |
已相當程度下放職能 – 各部門和機構大部分可按照有關指引自行制定其薪酬政策
|
否 – 薪酬政策大部分仍由中央釐定(有關當局正在檢討這項措施) |
已在很大程度上下放職能 – 各部門和機構大部分可按照有關指引自行制定薪酬政策 |
已中等程度下放職能 - 各部門具有一些靈活性;中央機構仍維持其影響力 |
已高度下放職能 – 各部門和機構大部分可按照有關指引自行制定其薪酬政策 |
下放薪酬管理職能是一個重要課題。高級公務員的薪酬事宜仍由中央統籌處理,以促進這類公務員的流動性,亦便於中央控制 |
是否獨立處理紀律部隊的薪酬事宜? |
海關及入境部門的安排與其他公務員相近;消防、懲教及警隊人員不屬於核心公務員隊伍
|
入境、警隊、飛行服務和懲教人員的安排與其他公務員相近;消防、海關不屬於核心公務員隊伍 |
海關、入境、警隊和懲教人員的安排與其他公務員相近;消防人員不屬於核心公務員隊伍 |
相當於紀律部隊的公務員的安排與其他公務員的安排大致類近,儘管當中有一些特別的安排
|
海關和入境人員的安排與其他公務員相近;懲教人員有獨立安排;消防與警隊人員不屬於核心公務員隊伍 |
這類公務員受多種因素影響(例如:法定罷工權利,獨立處理薪酬安排的需要,各種職務要求,以及過去所訂下的議薪安排), 因而有多種不同的薪酬安排 |
是否按私人機構的薪酬水平釐定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幅度?
|
否 – 只作為市場薪酬水平的指引 |
是 – 按職業比較 |
否 – 只作為市場薪酬水平的指引 |
是 – 公務員隊伍內的所有職位,都強調其相對於私人機構的競爭力,並視此為招聘和留用優秀員工的重要準則
|
否 – 只作為招聘、留用和激勵員工這項原則的指引 |
大部分國家均已減少着重公務員薪酬與私人機構的對比關係,轉而以財務負擔能力作為主要的衡量準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