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 保 政 策
公 務 及 司 法 人 員 薪 俸 及 服 務 條 件 諮 詢 委 員 會 聯 合 秘 書 處 致 力 確 保 本 處 的 日 常 運 作 方 式 有 助 於 促 進 一 個 健 康 及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環 境 。
環 保 措 施
減 少 廢 物
- 使 用 循 環 再 造 紙 代 替 全 木 漿 紙
- 利 用 已 使 用 紙 張 的 空 白 面 草 擬 或 印 製 文 件
- 盡 量 減 低 影 印 數 量
- 雙 面 影 印
- 使 用 普 通 紙 張 代 替 熱 能 紙 作 傳 真 用 途
- 減 少 使 用 傳 真 頁 首
- 重 覆 使 用 信 封 和 暫 用 檔 案 夾
- 多 利 用 電 子 方 式 如 傳 真 、 電 子 郵 件 作 為 對 外 或 內 部 的 通 訊 途 徑
- 以 傳 閱 文 件 代 替 製 作 複 本 給 個 別 人 員
- 將 報 告 書 / 刊 物 的 印 刷 數 量 減 至 最 低 , 並 把 刊 物 上 存 於 互 聯 網 上
- 在 考 慮 棄 置 不 再 需 要 的 傢 俬 及 設 備 之 前 , 把 它 們 交 出 作 為 重 複 使 用 、 公 開 拍 賣 、 捐 贈 或 循 環 再 造 之 用
廢 物 再 造
- 使 用 可 重 複 使 用 , 例 如 可 更 換 筆 芯 的 原 子 筆 等 文 具
- 回 收 廢 紙 和 舊 報 紙 以 便 循 環 再 造
- 把 已 使 用 的 打 印 機 色 粉 盒 及 破 舊 的 電 腦 設 備 交 回 供 應 商 或 承 辦 商 , 以 供 循 環 再 用
節 約 能 源
- 關 掉 無 人 使 用 的 辦 公 室 或 其 他 範 圍 內 的 電 燈
- 關 掉 非 經 常 使 用 的 電 腦 或 其 他 辦 公 室 設 備
提 高 員 工 環 保 意 識
- 張 貼 有 關 節 約 能 源 的 海 報
- 定 時 重 新 傳 閱 有 關 「 環 保 管 理 」 的 內 部 通 告
健 康 工 作 環 境
- 執 行 「 無 煙 工 作 間 」 政 策
- 在 辦 公 室 內 擺 放 盆 栽
- 定 時 清 潔 通 風 系 統 和 地 氈
未 來 目 標
- 檢 討 已 實 行 的 措 施 以 能 更 有 效 地 運 用 資 源 和 能 源
- 提 醒 員 工 有 關 達 致 一 個 健 康 及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工 作 環 境 的 重 要 性
- 增 加 以 電 子 方 式 通 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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